2023年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住建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可城当罚决字﹝2023﹞第1-0027号)
2023年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住建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可城当罚决字
2023第1-0027号)
序号 行政处罚文书号 当事人名称 负责人 处罚事由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作出处罚的机构名称
1 可城当罚决字〔2023〕第1-0027号 新疆孟柯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鞠孟旋    2023年3月31日17时47分,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日常巡查时,于可克达拉市定情路交长江路西北角,发现新疆孟柯网络工程有限公司于次干道搅拌混合料,侵占次干道,污染道路。
   
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该行为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规定。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
  最终对新疆孟柯网络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600元(大写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自觉履行 第四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