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住建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可城当罚决字﹝2023﹞第1-0018号)
2023年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住建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可城当罚决字
2023第1-0018号)
序号 行政处罚文书号 当事人名称 负责人 处罚事由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作出处罚的机构名称
1 可城当罚决字〔2023〕第1-0018号 伊宁市予捷运输有限公司 曲建辉    2023年3月27日19时30分,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日常巡查时,发现重型自卸货车新F61400运输散装货物密闭不严,且车身不洁,污染城市道路。
   该行为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规定。
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八项“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而造成泄漏、遗撒,机动车辆带泥在市区行驶污染城市道路的,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最终对伊宁市予捷运输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00元(大写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自觉履行 第四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