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住建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可城当罚决字﹝2023﹞第1-00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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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文书号 | 当事人名称 | 负责人 | 处罚事由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作出处罚的机构名称 | ||||
1 | 可城当罚决字〔2023〕第1-0007号 | 呼图壁县迅达车辆运输有限公司 | 崔福军 | 2023年3月3日12时,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日常巡查时,发现重型自卸货车新B56152于可克达拉市湘江西路交乌孙山路,拉运建筑垃圾未密闭包扎,造成遗撒,污染城市道路。 该行为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在市区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货运车辆运输的液体、散装货物,应当密封、包扎、覆盖,避免泄漏、遗撒。”的规定。 |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八项“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而造成泄漏、遗撒,机动车辆带泥在市区行驶污染城市道路的,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最终对呼图壁县迅达车辆运输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00元(大写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自觉履行 | 第四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023年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住建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可城当罚决字﹝2023﹞第1-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