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四师卫医罚〔2023〕01号)
行政处罚事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四师卫医罚202301号
案件名称 詹景卫非医师行医案
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 詹景卫
违法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执法决定 罚款20000元整,没收一次性使用末梢采血针一盒。
执法主体名称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卫健委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