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项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师市)应急罚〔2022〕22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人民币45000.0元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七条第(七)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四十五条第(三)项 |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 山东天意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可克达拉市经开区宏川公司机械安装项目) |
负责人姓名 | 王会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12月7日 |
执法部门 |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应急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 |
违法事实及证据:山东天意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可克达拉市经开区宏川公司机械安装项目)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案。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七条第(七)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拟对山东天意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可克达拉市经开区宏川公司机械安装项目)作出4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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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政处罚〔2022〕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