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师市住建系统行政处罚公示

2021年度,师市住建局按照师市城市建设管理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的原则,累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1次,行政处罚11次,累计行政处罚金额50.65万元。公示明细见附件。

序号行政处罚编号被处罚单位被处罚建设项目处罚原因处罚依据项目负责人处罚金额(万元)
1建罚案卷第【2021】001号新疆国鹏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国鹏科技有限公司硅粉生产线环保除尘细粉回收利用车间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谌晓文  1.35
2建罚案卷第【2021】002号新疆新大陆管道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新大陆管道制品有限公司塑料管道制造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刘跃军3
3建罚案卷第【2021】003号新疆振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师71团屯兵楼基础设施附属大门工程建设项目高支模危大工程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杨永刚2.3
4建罚案卷第【2021】004号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可克达拉市天一城一期三区住宅项目施工现场外防护架体拆除密目网高处作业未佩戴安全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李常清5
5建罚案卷第【2021】005号伊犁银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克达拉市香溢华庭二期沿街商业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搭设外防护架体高处作业,未佩戴安全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何桂林5
6建罚案卷第【2021】006号新疆腾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克达拉市学府华庭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电焊工高处作业,未佩戴安全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曹伍斌5
7建罚案卷第【2021】007号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可克达拉市宏远新天地宜居住宅(二期)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架子工、模板工高处作业,未佩戴安全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唐纪辉6
8建罚案卷第【2021】008号新疆恒信铸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可克达拉市新疆家乐园天一城开发项目(二期三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作业工人高处作业,未佩戴安全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史江龙6
9师市建罚决字〔2021〕010号伊犁润德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金波罗国际小区15栋、16栋建设项目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在岗履职(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付海平6
10师市建罚决字〔2021〕011号
伊犁锦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师七十七团诚德马铃薯淀粉加工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作业工人高处作业,未佩戴安全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杨越婓6
11师市建罚决字【2021】012号尼勒克建筑安装有限公司78团阳光·紫金苑建设项目高处临边作业未佩戴安全带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陈阿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