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处罚25号

行政处罚事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师市)应急罚〔202118

处罚类别

罚款人民币50000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第一项、第六项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可克达拉众禾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负责人姓名

陈智

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 9 23

执法部门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违法事实及证据未能提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台账;企业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建议给予其经济处罚30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建议给予其经济处罚20000元。共处罚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