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处罚6号

行政处罚事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师市)应急罚〔202111

处罚类别

罚款人民币10000

处罚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条第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伊犁吉盛塑料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姓名

陈吉勇

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 811

执法部门

第四师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当前状态

正常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违法事实及证据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规定作业。

以上行为违反了 《安全生产》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条第项的规定,拟作出处以人民币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