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项(职放〔2021〕003号)


行政处罚事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职放〔2021〕003号
案件名称PLD800A数字摄影X射线未做、预评、控评及检测,2个人防护用品过期
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第四师七十四团医院
违法事实PLD800A数字摄影X射线未做、预评、控评及检测投入使用,2个人防护用品过期,未及时更换。
法律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二款
执法决定警告。责令改正。
执法主体名称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卫健委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