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项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 四师)安监支罚〔 2021 〕6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处罚依据 |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的规定 |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 山东成连安装有限公司 |
负责人姓名 | 王肖帅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7月19日 |
执法部门 | 第四师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
当前状态 | 正常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 |
违法事实及证据:作业人员违规作业,电焊作业无监护人和未配备灭火器。 违反了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的规定,作出 处以人民币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