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应急罚〔2021〕4号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事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师市)应急罚〔20214

处罚类别

罚款人民币28000元

处罚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中标视觉公司

负责人姓名

涂世金

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 5月 1日

执法部门

第四师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当前状态

正常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违法事实及证据:操作人员高处作业未佩戴安全带,监护人员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

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 ,决定给予民币28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