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项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师卫公罚【2019】0006号 |
处罚类别 | 警告 |
处罚事由 | 可克达拉市倩惠发屋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案 |
处罚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可克达拉市倩惠发屋 |
行政相对人代码5(居民身份证号) | 5106231975****8327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杨芙蓉 |
处罚结果 | 完全履行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年5月24日 |
处罚机构 | 第四师卫生局 |
处罚部门 | 第四师食品药品安全和卫生综合监督执法第二分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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