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师可克达拉市建设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019)

序号

行政处罚文书号

当事人

名称

负责人

处罚事由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作出处罚的机构名称

1

师市建罚决字〔2018〕019号

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欧阳兵

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可克达拉市天一城商住项目2-32、2-33、2-34#商业楼工程,模板工程专项方案(高支模)未审批施工,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措施不到位。

2018年11月9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对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伍万元,对项目经理蔡新鹤罚款叁仟元并记不良信用记录6分。

自觉

履行

四师可克达拉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