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文书号 | 当事人 名称 | 负责人 | 处罚事由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作出处罚的机构名称 |
1 | 师市建罚决字〔2018〕020号 | 伊犁戍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伊犁戍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新疆可克达拉市天一城商住项目3-37、3-38、2-32、2-33、2-34#楼工程,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 2018年11月9日 |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对伊犁戍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叁万元,对总监王力罚款五仟元。
| 自觉 履行 | 四师可克达拉市建设局 |
2018年四师可克达拉市建设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