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师可克达拉市建设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006)

序号

行政处罚文书号

当事人

名称

负责人

处罚事由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作出处罚的机构名称

1

师市建罚决字〔2018〕006号

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欧阳兵

对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南部核心区电力排管(一期)工程,未按照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018年5月30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对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贰万元整

自觉履行

四师可克达拉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