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行政处罚事项(可克达拉市吴邵亮中西医诊所)
行政处罚事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师卫医罚【2018】001号
处罚类别1警告
处罚事由未按规定开具药品处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可克达拉市吴邵亮中西医诊所
行政相对人代码5(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吴邵亮
处罚结果完全履行
处罚决定日期2018年3月1日
处罚机构第四师卫生局
处罚部门第四师食品药品安全和卫生综合监督执法第一分局
当前状态正常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