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交通运输局关于拟延续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公示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申请人向我局提交申请,经综合研判,现将以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予以许可前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5112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第四师交通运输局,陈述和申辩意见必须署名并附联系方式(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需签名有效)。不予延续的线路和车辆在许可期限届满后不得再从事交通运输经营业务,请相关客运企业于20251215日前将已发放的道路运输证交回至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逾期未交回的,以及违规使用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联系地址: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滨河东路1号(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劳耀恩

电话:0999-8182419

 

附件:拟延续客运班线信息表.xlsx

 

 

第四师交通运输局

202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