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申请人向我局提出的道路客运班线延续许可的申请(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利害关系人如有陈述和申辩意见,请于2025年11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第四师交通运输局,陈述和申辩意见必须署名并附联系方式(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需签名有效)。
联系地址: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滨河东路1号(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劳耀恩
电话:0999-8182419
第四师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