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规定,经审查,拟批准1家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联系,电话:0999-8182607。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 |
注册资本 |
公司地址 |
备注 |
1 |
伊宁县财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刘长胜 |
200万元 |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谊群镇七十团伊珠三期1栋5号 |
新申请 |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人社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