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规定,经审查,拟批准1家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联系,电话:0999-8182607。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 |
注册资本 |
公司地址 |
备注 |
1 |
新疆润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许丽晴 |
200万元 |
新疆可克达拉市园区学府佳苑1号商业楼二层1-2-8 |
新申请 |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人社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