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第19号令)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经审查,新疆辉焕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符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情形,现决定注销该单位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事项及《劳务派遣许可经营证》(编号:835219SS20210003)。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人社局行政部门反映。
公示日期: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3日
投诉电话:0999-8182607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 |
注册资本 |
公司地址 |
备注 |
1 |
新疆辉焕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王威群 |
600万元 |
新疆可克达拉市园区新丝路456号美地壹號(商住)9栋2单元402室 |
注销 |
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