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新疆宏远辰峰混凝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上述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请向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人社局行政部门反映。
公示日期: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8日
投诉电话:0999-8182607
附件:
序号 |
单位名称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人数(人) |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人数(人) |
合计(人) |
1 |
新疆宏远辰峰混凝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 |
98 |
98 |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人社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