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殊工时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伊犁福邦新农业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上述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请向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人社局行政部门反映。

公示日期:202356日至2023512

投诉电话:0999-8182607

附件:

序号

单位名称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人数(人)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人数(人)

合计(人)

1

伊犁福邦新农业有限公司

111

/

111

2

伊犁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197

103

300

3

可克达拉市中基天晟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47

/

47

4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180

193

373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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