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第四师可克达拉市2019年土地储备专项倒赔券涉及的城区5宗土地整治一期项目)

行政许可事项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师市水发〔202017

项目名称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2019年土地储备专项倒赔券涉及的城区5宗土地整治一期项目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许可内容

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功能分析与评价;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97.71hm2;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级防治标准;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监督安排;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布局、内容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7336.5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9.31万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行政相对人代码3

(工商登记码)

129904006636316204

法定代表人姓名

闫云

许可决定日期

2020年6月29日

许可截止日期

2021年6月30日

许可机关

四师可克达拉市水利局

当前状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