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行政许可事项(霍城县李娟娟发屋)
              行政许可事项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师卫公字[2011]第664002-000003号
项目名称复核
审批类别普通
许可内容理发美发服务
行政相对人名称霍城县李娟娟发屋
行政相对人代码3(工商登记码)654123270037322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娟娟
许可决定日期2015年05月18日
许可截止日期2019年05月17日
许可机关第四师卫生局
当前状态正常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