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团特色团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热工程选址意见书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选址意见书04-17-029
项目名称71团特色团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热工程
审批类别普通
许可内容拟建炉窑885.48m²
行政相对人名称71团
行政相对人代码916540250106456465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振国
许可决定日期2017.5.10
许可截止日期2019.5.10
许可机关师市建设(环保)局
当前状态正常
地方编码65402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