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评审程序
为确保师市可克达拉市各类建设项目规划的科学性及可实施性,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评审程序。
一、编制范围
凡在师市及团场范围内,用地面积超过30亩(含30亩)的建设项目在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前,需委托规划编制乙级资质以上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并报送师市建设局或可克达拉市规划局进行评审。
二、编制主体
师市机关各单位、团场、私人企业等建设单位。
三、审批机关
师市建设局、可克达拉市规划局。
团场范围内项目由师市建设局负责审批,可克达拉市范围内建设项目由可克达拉市规划局负责审批。
四、编制和审查程序
1、委托
由建设单位委托规划编制乙级资质以上的设计单位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修规编制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向师市建设局或可克达拉市规划局提出修建性详细规划评审申请,并向被申请单位提供6本成果文本。
2、初审
师市建设局或可克达拉市规划局在收到评审申请和成果文本后,组织科室工作人员进行项目初审。
初审需对成果编制单位资质、项目用地及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及成果文本主要内容的完整性进行初审。成果初审通过,将组织相关专家及机关部门进行专家评审会,如未通过审查,退回审查申请及文本,不予组织专家评审会。
3、专家审查
通过初审的成果文本,师市建设局或可克达拉市规划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及机关部门人员,召开专家评审会。
参与评审人员
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设计单位规划编制人员及建筑设计人员等相关规划编制人员,机关相关主管部门人员等。
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内容:
用地性质:用地范围内的建筑性质是否与规划设计条件相吻合,于现状用地等原因不一致时,应提出具体的审查意见,确需调整的应变更规划设计。
规划布局:审查建筑布置和空间安排是否合理,能否创造良好的外部空间形态和建筑景观,与周边地块建筑布局的相互关系,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的布局、数量、规模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
现状分析:注意研究分析周边用地规划情况,考虑新规划与周边用地和建筑的关系,提出合理的审查意见。核实用地坐标是否与土地证坐标一致,周围道路系统坐标是否与现状一致。
规划指标体系:对用地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控制高度、建筑红线后退距离、交通出入口数量及方位、停车泊位等各项规划指标进行审查。上述各项指标的确定首先应符合我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道路交通系统(含公共停车场):审查规划确定的道路交通系统是否便捷,道路网密度、出入口的设置是否合理,道路口中心的坐标、竖向标高、断面、纵坡等是否满足规划、规范及道路断面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是否符合管线综合的设置要求。道路无障设计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布局是否方便停车并减少对动态交通的影响。综合以上分析提出合理审查意见。
绿化系统:审查规划的绿化系统是否符合有关部门划定的绿线,绿化带、视线通廊的设置是否合理,能否形成舒适优美的绿化景观和视觉通廊。综合以上分析提出相应的审查意见。
管线综合、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根据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及相应的建筑容量和人口容量,审查市政公用设施(变电站、换热站、燃气调压站等)及公共服务设施(公建、中小学、托幼、农贸市场、文化站、社区用房)的数量和规模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服务半径是否合理。
编制成果:审查规划说明书及图则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居住区规范》的要求。
(3)专家意见
师市建设局或可克达拉市规划局负责将专家及师市机关部门意见进行汇总,并将汇总意见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
(4)评审结果
修建性详细规划评审结果为通过和不予通过。评审结果为通过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单位需按照专家意见进行成果修改,修改完成后的成果报送师市建设局或可克达拉市规划局备案。评审结果为不予通过的,设计单位需按照专家意见重新编制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并重新向师市建设局或可克达拉市规划局提出评审申请,重新进行专家评审。项目三次未通过评审的,师市建设局或可克达拉市规划局将要求建设单位更换设计单位,重新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不更换设计单位的,不予组织专家评审。
建设单位未向师市建设局或可克达拉市规划局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备案的,不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修建性详细规划修编程序
(一)修编的前提
经依法审定的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编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编制提出申请,同时应说明修改的理由并附上论证报告;对同时申请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方案设计的,须同时提供修改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二)必要性论证
由师市建设局或可克达拉市规划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修编必要性论证,论证不通过或需完善资料的,函复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经论证同意的修编方案,涉及利害关系人利益的,师市建设局或可克达拉市规划局采取政务网网络公示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利害关系人无否定性意见的,规划编制单位应根据规划审查意见和利害关系人意见修改规划方案;利害关系人有否定性意见的,四师建设局或可克达拉市规划局将对意见进行研究,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规划修改。
备注:1.李琳负责政务网宣传报道信息的上传、统计和档案收集工作;
2.柏延芳负责信息督查周刊及其他媒体信息的上传、统计和档案收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