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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师市营商环境进行监督的公告
发布:2021-05-19 来源:第四师  作者:  编审:admin  浏览量:145 
来信人:系统管理员 联系方式 写信时间:2021-05-19 12:43:13 来信内容:

关于对师市营商环境进行监督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师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作风建设“能力提升年”,对师市营商环境开展专项监督。从即日起,师市纪委监委全面受理领导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作风问题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干部作风不实。在招商引资及项目推进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办事效率低、办理时限长或久拖不办,擅自设立审批事项,增加受理条件,增设办理环节,违反有关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等。

2.服务意识不强。态度冷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对办事程序、标准、要求等不一次性告知,导致多头跑、重复跑;不严格执行首问(办)负责制,导致迟办、错办等现象发生。

3.履职尽责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推诿“甩锅”;对有关优惠政策不宣传、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办理程序、岗位职责、收费标准等不公开或公开不到位等。

4.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领导干部在服务企业和市场主体过程中滥用职权、暗箱操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吃拿卡要”、违规占用企业财物、索贿受贿、搞利益输送等问题。

5.其他损害营商环境方面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0999-8182264、12388

2.来信、来访举报

地址:新疆可克达拉市学府西路1号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835099。

3.网络举报

http://www.12388.gov.cn/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师市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纪委监委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