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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8、21)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2026-09-29 来源:  作者:  编审: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0 

关于第二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8、21)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的(序号18、21)两个问题已完成整改(详见附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序号18、21)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可向师市生态环境局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9日起至2026年10月8日

受理部门: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99-8182790  邮箱:sshbdcb@163.com

 

附件:序号18、21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29日

 

 


附件

 

序号18、21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序号

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成效

备注

18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玖红硅业、盈胜建材等7家企业仍有8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未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要求淘汰。

整改目标:限期淘汰玖红硅业、盈胜建材等7家企业共8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整改措施:一是细化淘汰时间,分批推进玖红硅业、盈胜建材等7家企业的8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2026年12月底前完成淘汰。二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法规政策宣贯力度,指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1.师市生态环境局分批推进玖红硅业、盈胜建材等7家企业的8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已于2026年9月15日全部完成。
2.师市生态环境局按照整改措施要求,完成面向相关企业的政策解读,并纳入日常企业培训及普法宣传计划。

已完成整改

21

双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数字温湿度大气压力表未按时校验,振通机动车检测管理有限公司滤光片和标准气体配备不齐,路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检测方法且OBD(车载诊断系统)检查不符合有关规范。

整改目标:规范机动车检测机构从业行为,提升监管水平。

整改措施:一是向机动车检测机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双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补做校验,并建立校验台账;责令振通机动车检测管理有限公司补齐滤光片与标准气体,并建立日查清单和领用记录单;责令路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立即停用擅自更改的检测方法,恢复标准工况,严格按照规范开展检测。二是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机动车检测机构设备管理、耗材配备、检测流程合规性等纳入日常监管重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建立监管台账,动态跟踪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1.完成双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数字温湿度大气压力表的补校工作,该机构已按要求建立规范的设备校验台账,明确校验周期和责任人员,确保后续检测设备按时开展校验,保障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2.振通机动车检测管理有限公司已按照检测规范要求配齐对应规格的滤光片与标准气体,指导该机构建立了设备耗材日常检查清单和领用记录台账,实现耗材出入库可追溯、日常状态可核查。

3.路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停止违规检测方法,恢复符合规范要求的标准检测工况,组织该机构检测人员重新开展OBD检测相关规范培训考核,目前该机构已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开展OBD检测工作,检测流程符合要求。

4.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辖区内机动车检测机构的设备管理、耗材配备、检测流程合规性等内容纳入日常监管重点范畴,建立了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和动态监管台账,定期对各机构开展抽查检查,持续跟踪监管,防止同类问题反弹。

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