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6年3月19日,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共16件,现将第五批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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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团场及部门 |
调查核实 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处罚和整改 情况 |
问责 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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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编号:BT2D4S20260312001 群众来电反映,在存在规划养猪地块的前提下,73团拜什墩社区养猪户依然在居民区范围内(居民房前房后)养猪,多则几百头,少则几十头,散发臭味,滋生蚊虫,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希望得到妥善解决。” |
农业农村局、73团 |
2026年3月13日至16日,师市农业农村局、73团对信访投诉问题进行了实地检查。经查,拜什墩社区系73团辖区飞地,距团部约20公里,该区域已明确划定为畜禽养殖限养区,无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备案记录。投诉反映区域内共有5户生猪散养户,生猪存栏总数821头,其中存栏量最大的一户生猪有340头。2022年3月该社区各类养殖户为32户,其中生猪养殖户21户,生猪存栏达2500头,截至2026年,该社区生猪养殖户已减至14户,生猪存栏量下降至1814头。 拜什墩社区养猪户养殖过程中散发臭味、滋生蚊虫等问题属实;该区域属于畜禽养殖限养区,居民可以在限制条件下进行养殖,投诉人反映居民房前屋后违规养殖问题不属实。 |
部 分 属 实 |
定期清理养殖粪污,降低异味。 |
处理处罚:已下达整改通知书。 整改情况: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涉事区域臭气环境质量开展检测,要求5户生猪散养户立即对养殖区域内的粪污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清运,严禁在养殖院内堆积发酵,防止异味扩散和蚊虫滋生;要求养殖户每周至少开展1—2次灭蚊剂喷洒工作。走访拜什墩养殖户,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宣讲,加强对涉事养殖区域及周边环境的日常巡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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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受理编号 BT2D4S20260312002 群众来电反映,62团金桥社区欣喜阁小区对面东煌国际大酒店全楼亮化灯光在晚12点28分关闭,门牌灯亮到凌晨3点;尕姨夫的早餐牛肉面店整夜都亮灯,向社区反映后尕姨夫的早餐牛肉面店只关闭了门牌灯,造成光污染,影响休息。 |
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2团 |
2026年3月15日召集62团团领导、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开展环境信访件专题分析研判,并安排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二大队联合62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进行现场核查,已责令整改。 |
基本属实 |
东煌国际大酒店凌晨1时将门牌灯与全楼亮化灯关闭,尕姨夫早餐牛肉面店24时关闭广告店招牌灯光。 |
处理处罚:已下达整改通知书。 整改情况:东煌国际大酒店凌晨1时将门牌灯与全楼亮化灯关闭,尕姨夫早餐牛肉面店24时关闭广告店招牌灯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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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受理编号 BT2D4S20260312003 群众来电反映,62团金桥社区欣喜阁小区楼下所有饭店(大概7-8家),排烟管道设置不规范,排口距离二楼住户窗口很近,开窗通风时,油烟和排烟系统加药的化学物质味就会进入房子,很呛很刺鼻,影响正常生活。 |
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2团 |
62团金桥社区欣喜阁小区楼下共7家餐饮商铺,餐饮商铺2022年安装油烟净化器,使用近5年,因设备老化、缺少专业保养,导致排出来的油烟残留物附着在欣喜阁小区窗户、车辆上很难洗清。处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已责令相关商铺改正,要求2026年4月中旬必须将新的油烟净化器等设备安装到位。 |
属实 |
2026年4月中旬将新的油烟净化器等设备安装到位。 |
处理处罚:已下达整改通知书。 整改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的规定,已责令相关商铺改正,要求2026年4月中旬必须将新的油烟净化器等设备安装到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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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受理编号 BT2D4S20260312004 群众来电反映,62团金桥社区欣喜阁小区楼下所有饭店,排烟管道设置不规范,排口很低,排口距离二楼住户窗口很近,开窗通风时,油烟味会进入房子,甚至院子里弥漫的都是油烟味,很呛很刺鼻,影响正常生活。之前向96359和信访局反映过,但未得到有效解决。 |
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2团 |
62团金桥社区欣喜阁小区楼下共7家餐饮商铺,餐饮商铺2022年安装油烟净化器,使用近5年,因设备老化、缺少专业保养,导致排出来的油烟残留物附着在欣喜阁小区窗户、车辆上很难洗清。处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已责令相关商铺改正,要求2026年4月中旬必须将新的油烟净化器等设备安装到位。 |
属实 |
2026年4月中旬将新的油烟净化器等设备安装到位。 |
处理处罚:已下达整改通知书。 整改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的规定,已责令相关商铺改正,要求2026年4月中旬必须将新的油烟净化器等设备安装到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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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受理编号BT2D4S20260312005 群众来电反映,62团金桥社区欣喜阁小区对面酒店亮化灯关得很晚和商铺亮化灯彻夜不关,影响正常休息;小区楼下所有饭店,排烟排口很低且距离住户窗口很近,开窗通风时,油烟味会进入房子,甚至院子里弥漫的都是油烟味,很呛很刺鼻,影响正常生活。 |
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2团 |
62团金桥社区欣喜阁小区楼下共7家餐饮商铺,餐饮商铺2022年安装油烟净化器,使用近5年,因设备老化、缺少专业保养,导致排出来的油烟残留物附着在欣喜阁小区窗户、车辆上很难洗清。处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已责令相关商铺改正,要求2026年4月中旬必须将新的油烟净化器等设备安装到位。 |
属实 |
2026年4月中旬将新的油烟净化器等设备安装到位。 |
处理处罚:已下达整改通知书。 整改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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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受理编号 BT2D4S20260312006 群众来电反映,62团金桥社区欣喜阁小区楼下所有饭店,排烟管道设置不规范,排口距离住户窗口很近,开窗通风时,油烟会进入房子,如果没有风的情况下,甚至会飘到高层住户房子里面。 |
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2团 |
62团金桥社区欣喜阁小区楼下共7家餐饮商铺,餐饮商铺2022年安装油烟净化器,使用近5年,因设备老化、缺少专业保养,导致排出来的油烟残留物附着在欣喜阁小区窗户、车辆上很难洗清。处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已责令相关商铺改正,要求2026年4月中旬必须将新的油烟净化器等设备安装到位。 |
属实 |
2026年4月中旬将新的油烟净化器等设备安装到位。 |
处理处罚:已下达整改通知书。 整改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的规定,已责令相关商铺改正,要求2026年4月中旬必须将新的油烟净化器等设备安装到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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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受理编号 BT2D4S20260312007 群众来电反映,62团金桥社区欣喜阁小区对面酒店广告牌和商铺早餐点招牌亮化灯彻夜不关,窗帘都挡不住光,影响正常休息;小区楼下所有饭店,排烟排口很低且距离住户窗口很近,开窗通风时,油烟会进入房子,很呛很刺鼻,影响正常生活。 |
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2团 |
62团金桥社区欣喜阁小区楼下共7家餐饮商铺,餐饮商铺2022年安装油烟净化器,使用近5年,因设备老化、缺少专业保养,导致排出来的油烟残留物附着在欣喜阁小区窗户、车辆上很难洗清。处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已责令相关商铺改正,要求2026年4月中旬必须将新的油烟净化器等设备安装到位。 |
属实 |
2026年4月中旬将新的油烟净化器等设备安装到位。 |
处理处罚:已下达整改通知书。 整改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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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时间:2026年3月2日-3月22日
投诉举报电话:0999-3361989;邮政信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A049号邮政信箱(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上10:00-晚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