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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超采治理整改验收情况公示
发布:2025-10-28 来源:  作者:  编审: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8 

关于落实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师市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师市水利局完成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水利局解决地下水超采问题,存在“等靠”思想,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北岸干渠的建成,未能发挥自身能动性,遏制地下水超采趋势,放任地下水超采问题持续存在,2018年以来累计超采3.562亿立方米。

二、整改时限:2025

三、整改目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水资源保护各方责任,强化地下水保护和管理。2025年末,实现压减超用地下水量的60%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严格组织实施《师市地下水超采治理实施方案》和《师市地下水超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1.加快实施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建设

积极推进包括北岸干渠四分干渠、五分干渠、六分干渠工程等水源置换骨干工程和防渗改造水利工程,通过将地表水水源引入,逐步替代地下水源,有效减少了对地下水的依赖。

2.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提高农田灌溉有效水利用效率,降低农业用水对地下水的抽取量,实现农田灌溉有效水利用效率的逐年提升,有效减轻地下水开采压力。 

3.全力推动城镇节水和工业节水

积极推广节水型器具应用,大力提倡节约用水,引导工业企业采用先进的节水工艺和设备,不断提高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和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有效推动城镇和工业节水。

(二)细化地下水指标分解,严格落实“井电双控”管控措施,做到以水定电、以电控水。

1.全面落实用水计划管理

根据自治区水资委和兵团水利局下达的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严格按照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制定并下达师市用水总量控制供水计划,确保地下水指标分配、用水户分解明细合理、精准。

2.加强“井电双控”计量设施建设

组织实施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地下水“井电双控”建设项目和第四师水资源刚性约束与调度(取水计量体系建设)项目,有效避免地下水的无序开采,增强地下水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建立地下水管理协管机制

向师市电力保障部门发函,要求核实机电井信息,对于未安装“井电双控”设施和非法机电井不得提供供电服务,共同做好师市地下水压采管控工作。

(三)加强日常监管,强化机井数量管控,定期更新核查“井电双控”平台数据。

1.落实地下水用水量使用情况通报机制

落实通报机制,对地下水开采量超过控制计划的团场进行提醒、通报和约谈,有效提高用水管理水平,遏制地下水超采趋势。

2.落实新增机电井“减二更一”机制

严格执行农业用水新增机电井“减二更一”机制,加强部门协同监管,确保新增机电井的审批、建设和使用符合规范,有效控制机电井数量只减不增。

3.加大非法取用水行为的查处力度

深入开展执法行动,结合执法巡查、监督检查和群众线索举报,对辖区内非法凿井、无证取水、无计量设施取水以及人为破坏“井电双控”设施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和严厉打击。

(四)制定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运用经济杠杆推进地下水压采工作。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28号)、《兵团农业水价改革指导意见》(兵党水改发〔201918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联合财政局制定并印发《关于全面征收水资源费的通知》(师市水发〔202258号),进一步明确了征收主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确保了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精细化管理。

公示时间:20251029日至1111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师市水利局监督电话:0999-8182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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