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第二十一个反馈问题)的公示
一、基本情况
按照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反馈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第二十一个问题清单,“可克达拉市2015年4月建市至今仍未建设建筑垃圾填埋场,建筑施工单位私自处置、倾倒,乱堆乱放建筑垃圾情况普遍存在。”
师市住建局围绕建筑垃圾填埋场可行性论证,选址建设,运行管理,建筑垃圾再利用,物业小区、建筑工地管理等方面强力推进整改工作,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限期完成问题整改。
二、整改目标
建成可克达拉市建筑垃圾暂存场,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配套建设可克达拉市建筑垃圾填埋场,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三、整改措施
(一)按照建筑垃圾处置规范要求,选定合适位置,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建设建筑垃圾暂存场。
(二)要求物业单位,推行地基开挖弃土在项目用地范围内进行坪地或造景,尽可能降低建筑垃圾外运量,将城市乌孙山南路西侧、滨河西路北侧的建筑垃圾用于城市新建项目的沟壑填平、坪地、微地形造景等,完成该区域建筑垃圾清理。
(三)加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情况,对剩余可进行填埋的垃圾进行填埋。
四、整改成效
2024年6月,师市已建成建筑垃圾填埋场,主要填埋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辅助设施和各企业产生的渣土、废旧混凝土、碎砖瓦、废旧棺材、废旧木材等建筑垃圾。
师市住建局积极引导鼓励各施工、物业单位推行地基开挖弃土在项目用地范围内进行坪地或造景,尽可能降低建筑垃圾外运量。鼓励各施工单位将可回收利用建筑垃圾用于城市微地形造景等,实现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同时,已对乌孙山南路西侧、滨河西路北侧地块的建筑垃圾实现再利用,完成该区域的建筑垃圾清理工作。
五、验收情况
2024年6月7日在可克达拉市建筑垃圾填埋场,第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疆可克达拉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疆花城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经现场勘验,该项目各项建设内容均已完成,符合验收规定,予以竣工验收。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