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兵团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报告反馈问题(序号第二项)
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兵团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第二项)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有的师市规划项目起点不高、要求不严,甚至违规出台“土政策”。
二、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整改目标:严格执行产业发展有关政策、法规、规划,全面清理各类“土政策”。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
四、整改措施
(一)2022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与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不相符的“土政策”排查清理整治工作。
(二)严格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要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三)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针对不同环境管控单元特征,实施差异化环境准入,严格落实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指导项目科学落地,促进园区精准管理。
(四)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
(五)严格落实《兵团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着力解决一些师市和部门“重发展,轻环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五、完成情况
(一)积极开展“土政策”排查整改工作,至2022年9月12日,第四师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已全面完成“土政策”排查,未发现有“土政策”的情况。
(二)严格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师市“两高一低”项目动态管控清单,制定印发《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完成《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的编制,完成《可克达拉经开区2022年经济发展工作总结及2023年经济工作计划》《可克达拉经开区着力打造优质产业生态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汇报》和《关于落实规划环评中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的自查报告》并否决“两高”项目2个。
(三)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师市发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完成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开展“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更新评估工作。
(四)师市持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印发《关于印发〈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和《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责任清单》,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了工作合力。
(五)组织学习《兵团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对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措施不力、整改不实,以及整改出现反弹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单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3日至3月7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9—3242355邮箱:kkdlsthj@163.com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91—2890807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