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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 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十四项)公示
发布:2023-08-23 来源:  作者:  编审: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493 

关于自治区 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第十四项整改问题)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反馈,为切实做好师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持续推进“两高”项目管理,严格管控未批先建项目。师市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现就师市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内容

师市已建两高项目21个,其中合规项目13个,未批先建项目8个(2个项目没有核准备案,6个项目未能提供节能审查批复文件);在建两高项目5个,其中合规项目4个,不合规项目1个(未提供节能审查批复文件)。

二、整改目标

严格管控未批先建项目,依法依规要求停止建设。

三、整改措施

是清理违规建设的两高项目,依法依规要求停止建设。二是准确把握两高项目政策,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中办、国办12号文件,以及自治区《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三是按照节能、污染防治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未批先建的项目进行处罚,督导企业节能减排,达到国家先进水平,完善项目企业手续。

四、整改成效

一是不合规的已建和在建9个“两高”项目,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常态化对20个存量“两高”项目监督管理。三是严格把控新上“两高”项目,严格前期手续办理落实,2023年新增“两高”项目1个,为原存量项目的产能置换项目。

对上述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有意见或建议,欢迎向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3823日至202391

受理部门: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陈慧颖    联系电话:0999—8182127

 箱:1908569491@qq.com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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