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第十六、十七和十八项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详见附件),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调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第十六、十七和十八项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可向师市生态环境局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2022年9月28日
受理部门: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99-8182790 邮箱:1430622539@qq.com
附件:第十六、十七、十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24日
附件:
第十六、十七、十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序号 | 整改任务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成效 | 备注 |
十六 |
新疆一和生物有限责任公司位于66团团部,紧邻居民区和商业区,近年来群众投诉量居高不下。督察发现,该企业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提高技术水平,对减轻环境影响的认知不深,车间无组织排放治理不到位,异味(恶臭)治理设施简单,处理效果较差。 | 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完善环保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要求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提高环保意识。 二是2022年4月20日前,完成淀粉制酸间硫磺炉气体收集处理装置改造。 三是2022年5月20日前,完成淀粉皮渣管束烘干蒸汽收集处理装置改造。四是监管部门督促对设施进行技改,每月至少对其进行1次检查。 |
1.新疆一和生物有限公司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制度。 3.生态环境局按照执法要求,每月对其进行1次检查。 |
已完成 |
十七 |
63团锦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环境管理粗放,车间无组织排放严重,原辅料、燃料、废弃物露天杂乱堆放,炉料上料口未密闭,上料期间炉料飞扬。 | 进一步完善污染物治理设施,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减少无组织排放影响。 | 一是对车间硅水精炼无组织排放进行技术改造,加装烟气收集罩,两台炉下方各设置一个,生产中所有硅水精炼都在烟气收集罩下方操作,收集后的烟气全部经环保设施处理后排放。 二是规范堆料场建设,炉料上料口加装封闭装置,封闭堆煤场,分类堆放原辅料、废弃物等,并做好无组织扬尘的防治工作。 三是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降低无组织污染影响。 |
1.车间无组织排放已安装集烟罩进行收集,原辅料、燃料、废弃物规范堆场并覆盖防尘网,上料口已封闭。 3.对所有类似企业无组织排放进行规范管理,防止再次发生无组织排放现象。 |
已完成 |
十八 |
新疆润旺和木业有限公司批建不符、未验先投、锅炉环保设施闲置、生活污水直排渗坑、排放的有机废气未按环评要求落实治理措施、未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 | 完善环保设施,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企业环保意识。二是对环保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完善环保设施。 三是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是2021年8月16日已对润旺禾木业有限公司有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对其污染物超标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处罚金12万元整,并责令限期整改。 |
1.2021年7月10日生态环境局已对新疆润旺和木业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并依法处以罚款12万元。 |
已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