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批2022年4月19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XJ202204130050 |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66团,2连北面的屠宰场污水未经处理直排 |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66团 | 水 | 经调查,一是投诉人反映的屠宰场为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鑫畜生猪屠宰场,该屠宰场位于六十六团2连(原六十六团良繁场)。二是该屠宰场主要废水为冲洗生猪水、破膛冲洗水、冲洗地面水、烫毛水,每天产生废水20—30m³,污水经过处理后通过直径200mm的管子排向原良繁场城镇管网。三是厂区东侧沿河流500m内,未发现暗管和排污痕迹,各项监测因子均达到排放标准。四是该屠宰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记录不规范。 | 部分属实 |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屠宰场规范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台账,该屠宰场已按要求进行记录。 | 已办结 | 无 |
2 | D2XJ202204130051 |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61团团部的西南角养猪场,举报人对D2XJ202203270009公示结果不认可,举报人称1.该养猪场仍然焚烧死猪;2.猪粪日产日清的措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异味问题,希望该养猪场尽快搬走。 |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61团 | 大气 | 经调查,一是投诉人反映的第四师可克达拉市61团团部的西南角养猪场系霍尔果斯科龙种猪场,又称“乔立臣养猪场”。该养猪场位于限养区内,与周边居民区直线距离约215米。二是该养猪场于4月10日将病死猪焚烧炉拆除,专项检查小组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病死猪焚烧炉使用现象。三是该养猪场粪污暂未清理完毕,周围仍有异味。 | 部分属实 | 一是61团在距离居民区直线距离约6公里的旱田山划定区域,养猪场按照规范流程在该区域采取深埋无害化处理病死畜;二是3月28日起开始对养猪场粪污进行清理;三是截止2022年4月18日,已将所有存栏生猪处理完毕,整改工作已经完成。 | 已办结 | 2022年4月7日,对团场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郑强、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陈雪冬和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环境保护站)副主任赵勇3人予以全团通报批评,并责令3人向团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
3 | D2XJ202204130018 | 第四师七十二团煤矿于2018年7月被新疆自然资源厅注销采矿许可证,但直到2020年12月才停止非法开采,2022年1月该矿又借煤田灭火工程名义进行露天开采煤矿,未办理环保手续,私自占用草原,挖出林地,改变河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该矿采矿水2017年-2021年直排至呼吉尔台河。 |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72团 | 生态 | 经调查,一是2017年至今,该煤矿根据实际情况陆续开展火区治理工作,不存在非法开采行为;二是该煤矿集中堆放的废渣、废土在2020年11月以前一直按照未利用地进行管理,2020年11月后不存在私自占用草原情况,胡吉尔台河未发现河道改道现象;三是该煤矿矿坑内积水,主要为渗入的胡吉尔台河河水和北部山区的裂隙水,经检测达到排放标准;堆土场部分区域未采取防尘网覆盖。 | 部分属实 | 2022年4月16日,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局向煤矿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要求煤矿对堆土场进行防尘网全覆盖。 | 已办结 | 无 |
注:从督察进驻后第1天开始填报,每5天填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