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六批 2022 年 4 月 15 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XJ202204090019 |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70团五连污水处理厂,举报人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七十团环境污染问题。1.农四师七十团污水处理厂于2022年3月改扩建,在未扩建之前七十团所有生活污水及所有厂区工业废水医疗废水均排放到此污水处理厂,实际就是个“渗坑”根本没有污水处理能力及相应的处理措施,因常年排放不达标污水,导致生态养殖渠已变成臭水沟,周边居民无法居住。2.七十团饮用水源地西面200米左右为七十团第一垃圾堆放处,该垃圾堆放处已堆放垃圾20余年,未经任何处理填埋,造成地下饮用水严重污染。3.第二垃圾场紧邻水源地,无任何垃圾处理能力。4.七十团采砂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但至今未恢复,仍在堆放煤渣为转运点在运营 |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70团 | 水 | 经调查,七十团污水处理厂接受城镇生活污水及部分厂区废水,2019年之前采用氧化塘工艺,防渗措施到位,2019年开始进行提标改造,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未影响群众正常生活;七十团第一垃圾堆放处距离水源地350米左右,垃圾于2020年进行填埋处理,现场仅有少量树枝,检测报告显示水质达到Ш类标准,未对地下水造成影响;第二垃圾场距离水源地实际2000米以上;七十团采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已恢复,新疆鑫润伟龙能源开发再利用有限公司在坑内堆放有煤渣。 | 部分属实 | 一是自然资源局对新疆鑫润伟龙能源开发再利用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4月17日前恢复土地原状;二是要求七十团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5月30日正式投入运行;三是将第一垃圾堆放点树枝清理完毕,并于4月30日前完成绿化种植;四是4月7日将第二垃圾堆放点垃圾清理完毕,并定期巡逻防止出现垃圾倾倒行为。 | 未办结 | 因对企业监管不到位,工作推进慢,2022年4月11日,七十团党委给予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王鹏飞、城镇管理中心负责人孙洪涛全团通报批评,并由七十团行政主要领导对其提醒谈话。 |
注:从督察进驻后第1天开始填报,每5天填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