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爽)截至4月7日20时,师市共受理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15件,其中兵团转办共6批次11件,伊犁州转办3件,督察组回访抽查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案件1件。
信访组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转师市农业农村局4件、生态环境局8件(其中1件涉及商务局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件涉及自然资源局)、住建局2件、工信局1件(涉及生态环境局与市场监管局)。从所属区域划分,七十团4件、六十一团2件、六十三团1件、六十六团2件、七十三团1件、七十九团1件、伊宁市1件、可克达拉市2件、伊宁县1件。从污染类型来看,涉及水类3件、大气类4件、土壤类1件、噪音类1件、环境卫生类1件、环评审批类2件、畜禽养殖类3件。
据悉,15件案件中已调查完毕12件,调查后发现属实案件2件,不属实案件3件,部分属实案件7件,正在调查中3件。共计依法处罚3家企业共计17.35万元,已对六十六团刘某等4人生态环境监管不力进行问责。
针对转办信访案件,师市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同时,师市生态环境局强化案件处置能力,对每批次交办的信访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不搞“一刀切”,能立行立改的,当日进行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按照办理程序合理定性问题类别,制定问题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