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22时40分,四师可克达拉市接到兵团交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锦宏科技硅业有限公司将黑色污水排至厂区后侧渗坑内”的信访件。师市党委高度重视,成立相关调查组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8月30日9时30分,由师市党委常委、四师副师长杨国伊、林玲两位师市领导带队,师市工信委、建设环保局及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监测技术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前往新疆锦宏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及问询等方式开展调查。
检查组到厂区现场检查
经查,当日新疆锦宏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台矿热炉均正常生产,配套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目前,该公司矿热炉冷却水全部循环使用,无废水外排,但在三年前出现过外排现象。2014年1月,群众投诉新疆锦宏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除尘器收集的微硅粉与水混合后,通过管道排放至厂区南侧沙地,形成坑洼水塘,师市建设环保局查实后,对该公司行政处罚20万元,并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2014年2月,该公司对厂区南侧沙地清理恢复,2014年4月完成整改,并已将整改情况电话反馈给投诉人。2015年5月起,该公司对厂区南侧进行绿化。目前,厂区后南侧无排放黑色污水渗坑,厂区四周种植树木6万余棵,绿化面积约72亩,平均树龄3—4年。
检查组检查厂区周围
杨国伊、林玲查阅资料
调查组一行还对8月22日接到的“锦宏硅业夜晚生产时关闭污染防治设施,产生的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白天生产车间烟气大,造成大气污染,引起周边居民强烈不满”信访件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目前,该公司除尘设施运行正常,除尘器收集的微硅粉通过加密罐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伊犁尧柏水泥有限公司作生产原料。经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监测,各项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
检查组要求,该公司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做好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证污染物治理设施连续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要建立健全的污染物治理设施维修、固废产生、拉运记录等,并持续做好厂区周围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