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幼儿园教师法治意识,3月20日,六十六团幼儿园法治副园长张鹏走进幼儿园,为全体教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培训。本次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形式,将法律条文与教育实践紧密结合,为教师队伍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张鹏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精选与幼儿监护、校园安全等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展开讲解,案例均选用法院真实审判案例,如幼儿意外伤害纠纷案、家长参加幼儿园组织活动受伤案、幼儿在幼儿园遭受外来人员伤害案等与幼儿园日常教学活动密切相关的案例,深入解读民法典第1199、1201条中教育机构的责任边界,强调日常安全检查与应急预案的重要性。
课后,教师们结合班级管理、家园沟通中的困惑踊跃提问:“户外活动时如何合理规避安全风险?”“家长隐瞒幼儿特殊体质,园方应如何应对?”“能否将幼儿照片用于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张鹏逐一从法律角度给出专业建议,引导教师将法治思维融入日常工作全过程。
教师们纷纷感慨道:“这场培训就像一场及时雨,用真实案例让我们意识到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保护孩子和教师的温暖铠甲。”
下一步法治副园长将继续与幼儿园联动,通过多种形式构建常态化法治教育机制,为幼儿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