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是我国优良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屹立于民族之林的强大精神动力。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爱国观念,不断增强学生法治意识。2月1日,七十六团司法所组织团返乡大学生普法志愿者深入连队为中小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专题讲座。
“同学们,谁知道小英雄刘胡兰的故事?”普法志愿者以互动问答形式,引出爱国主义这一话题,通过图文解说、视频演示等方式,向中小学生们从爱国具体内涵、如何理性爱国、学习《爱国主义教育法》三个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大家认识到爱国不仅是一个优良品德,更是一项公民义务。同时,引导学生从小树立爱国意识,传承爱国主义精神,从身边小事做起,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讲座最后在集体诵读法治格言中圆满结束。普法志愿者与学生们互动频繁,现场氛围热烈,不仅让学生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增强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国热情,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普法小黑板
第三条 爱国主义教育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以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为着力点,把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鲜明主题。
第四条 爱国主义教育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健全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第五条 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坚持思想引领、文化涵育,教育引导、实践养成,主题鲜明、融入日常,因地制宜、注重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