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近日,七十六团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通过调解员耐心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双方握手言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调解过程
2023年10月10日,吴某在七十六团养殖区内驾驶轻型普通货车拉运施工材料。下午6时左右,同在工地干活的莫某发现自己停放在宿舍门前的小型轿车后门、翼子板、后尾灯等出现不同程度的受损。经核查,发现是吴某剐蹭的。10月11日上午9时吴某向吐尔根边境派出所报警,经现场民警确认此次交通事故由吴某负全责,莫某无责任。双方因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无果,发生纠纷,遂向七十六团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在人民调解室,双方讲述了事情的原委,并分别表明希望达到理想的处理结果。对于双方存在的分歧,调解员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模式,逐个了解对方想法,引导双方互谅互让。经过近4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吴某一次性赔偿莫某车辆维修费、交通费共计2100元,协议内容当场予以履行。至此,这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调解结果
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纷纷向调解员表示感谢:“十分感谢你们,没想到纠纷这么快就解决了,让我们省时又省力。”一直以来,七十六团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职工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积极打造“小事不出连、大事不出团、矛盾不上交”的良好工作格局,不断提升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