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第四师司法局左副局长、基层科陈科长及四师普法讲师团一行四人到六十四团开展法律宣讲活动。该活动历时五天,普法讲师团会同六十四团共计六人分两组分别到团多个重点少数民族连队进行法律宣讲,团场连队职工共800余人次参加。
此次法律宣讲的是《去极端化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在《去极端化条例》讲解中,重点阐述了极端化的主要表现及如何遏制、预防和消除去极端化。《反恐怖主义法》办法重点讲解了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职工阿某参加宣讲学习后说:“通过这次学习,让我知道了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也感受到了国家、党对我们老百姓的关怀,希望能多参加这样的学习,尤其是在冬天农闲的时候,让我们都能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