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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第二监督检查室

来源:第四师纪委监委  作者:[db:作者]  发表时间:2020-11-20 点击数:0

第一、第二监督检查室职责:主要履行依规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团场)领导班子及师市党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团场)党组(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或移交审查调查室;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团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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