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交通运输局关于辖区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延期的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吴炜、萧合秉2名从业人员提出申请,经我局对其依法履职情况认真进行核实,吴炜、萧合秉2名从业人员不存在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受到行政处罚或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安全考核合格证明依规准予延期3年,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第四师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证明延期名单.xlsx
第四师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