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新兵办发〔201932号)《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师市办发〔2019101号)要求,现将师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如下:

一、执法主体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二、内设执法机构

无内设执法机构。

三、职责分工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具有以下职责:

(一)制定和调整兵团授权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的收费项目、标准。承担重要商品和服务定价的成本监审工作。

(二)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上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师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负责重大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有关监督管理。

(三)承担能源行业管理职责,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能源项目的审批、核准工作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承担节能监察职责。

(四)负责师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管辖范围

发展和改革行政执法

五、执法区域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辖区

五、办公地址、时间

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515电商服务中心3

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六、联系方式

电话:0999-8182336

传真:0999-8182336

电子邮箱:11578695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