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新疆华源商贸有限公司(兵04S药监械经营许20221005号 兵04S械经营备20231019号)、新疆君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兵04S药监械经营许20231021号、兵04S械经营备20231023号)、新疆华源药业有限公司(兵04S械经营备20241038号)、可克达拉市至善科技有限公司(兵04S药监械经营许20241031号、兵04S械经营备20231030号)、可克达拉市苏润疆科技有限公司(兵04S药监械经营许20241030号、兵04S械经营备20231029号)、新疆盛博商贸有限公司(兵999械经营备20241044号)、霍尔果斯中青爱康国宾国际医学研究合伙企业(兵04S械经营许20221002号、兵04S械经营备20221002号)7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存在关键缺陷项,其中新疆华源商贸有限公司在提交停业报告后仍然向辖区部分医疗机构销售医疗器械,新疆华源药业有限公司、新疆盛博商贸有限公司、新疆君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虚拟地址,在申请行政许可时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现对新疆华源商贸有限公司、新疆君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华源药业有限公司、可克达拉市至善科技有限公司、可克达拉市苏润疆科技有限公司、新疆盛博商贸有限公司和霍尔果斯中青爱康国宾国际医学研究合伙企业7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采取暂停经营的风险控制措施。上述企业暂停经营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擅自经营行为,请向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举报电话:12315。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