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6年4月,第四师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出我师(市)生产企业生产的不合格食品1批次。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疆一和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淀粉糖

(一)抽检情况

2026年4月8日,新疆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受我局委托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5月9日我局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SAG-SP26-0322)显示,新疆一和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淀粉糖项目不符合GB/T 20882.2-2021《淀粉糖质量要求 第2部分:葡萄糖浆(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6年5月12日,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调查,新疆一和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上述批次的淀粉糖,均用于当事人后续加工截短侧耳素,该批次产品为当事人自己使用,不作为成品且不对外销售,故该批次产品无食品标签,未见书面证据证明其执行标准为GB/T 20882.2,经询问当事人实际执行标准为GB 15203,该标准无干物质(固形物)检验项目。综上,未发现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第十九条相关规定应当立案的条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不予立案。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