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6日,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师(市)2家集中用餐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可克达拉市金山实验学校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自消毒餐(饮)具
(一)抽检情况
2026年3月16日新疆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具(熟食盆)进行抽检检验,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5年4月24日,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当事人被抽检的自消毒熟食盆是2026年3月16日自行清洗消毒的,不合格原因为工作人员在清洗餐饮具时,未按照餐饮具清洗消毒操作流程进行规范清洗,导致餐饮具冲洗不彻底。当事人对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自消毒餐(饮)具的违法行为无异议。
当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清洗、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第四师七十团幼儿园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自消毒餐(饮)具
(一)抽检情况
2026年3月16日新疆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具(熟食盆)进行抽检检验,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5年4月28日,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当事人被抽检的自消毒熟食盆是2026年3月16日自行清洗消毒的,不合格原因为工作人员在清洗餐饮具时,未按照餐饮具清洗消毒操作流程进行规范清洗,导致餐饮具冲洗不彻底。当事人对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自消毒餐(饮)具的违法行为无异议。
当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清洗、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