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第四师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信息公示

    一、12315投诉举报接收情况

    2026年1月,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全国12315平台接收投诉举报98件,较去年同期(29件)增长237.93%。其中,投诉51件,举报47件,按期办结率100%,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万元。

    二、投诉举报情况分析

 (一)投诉举报渠道分析

 诉求来源渠道前三位的是:电话32件,占总量的32.65%;来函23件,占总量的23.47%;互联网平台18件,占总量的18.37%。接收渠道中,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仍是群众反映诉求的主要渠道。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电话、来访、来信等渠道的投诉举报信息,及时登记,统一通过全国12315平台处理,实现投诉举报信息一体化。

序号

来源渠道

数量(件)

占比

1

电话

32

32.65%

2

来函

23

23.47%

3

互联网平台

18

18.37%

4

微信小程序

14

14.29%

5

APP

9

9.18%

6

支付宝小程序

1

1.02%

7

公众号

1

1.02%

 (二)投诉特点及热点分析

 从投诉问题来看:2026年1月,共收到投诉51件,投诉类别为:食品安全类20件、合同类12件、售后服务类6件、广告类5件、不正当竞争类3件、质量类2件、价格类2件、安全类1件。

 从举报问题来看,2026年1月共收到举报47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47.96%,举报类别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23件、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12件、广告违法行为4件、商标违法行为2件、违反登记管理行为2件、产品质量违法行为1件、网络交易违法行为2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1件。

 工业园改造升级基地投诉举报量迅速增加,12315平台共接收50件,占总量的51.02%。主要源于园区空壳网店、异地注册电商商家存在虚假宣传、售后服务响应慢、退货退款推诿或失联等行为,导致网络购物消费纠纷日益增多。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涉及的空壳公司全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将移送违法线索至实际发货地及平台经营处。

 三、网络购物消费提醒

 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络消费过程中要切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属地相关单位要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在网络购物时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正规平台,核实商家资质,勿轻信无资质的社交平台私下交易链接。

 2.保护个人信息,不随意泄露身份证号、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

 3.谨慎支付转账,优先使用平台官方支付渠道,拒绝“私下转账返利”等转账要求。

 4.妥善保存好商品或服务的相关证据,如:购物小票、发票、合同、与商家的沟通记录等。

 5.警惕低价陷阱,对远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保持警惕,谨防“高仿”“虚假发货”骗局。

 6.当产生消费纠纷时,应首先与商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及时拨打“12315”消费维权热线,或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